为什么拆迁户(为什么拆迁户可以得这么多钱)

12-05 房产 投稿:独坐楼窗间
为什么拆迁户(为什么拆迁户可以得这么多钱)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拆迁一直都是一个致富的有效途径。很多人因为拆迁一夜暴富,彻底改变了人生走向。这样的“造富神话”虽然只是很少一部分人,但的确是存在的。

那为什么有的人通过拆迁致富,有些地方却越拆越穷了呢?

拆迁归根结底是为了城市发展,为了人们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不说能让人人成为富豪,起码应该初衷是为了改善被征收范围内住户的生活水平。但是现实中确实有被拆迁人拆迁后反而生活更加困窘了。

造成这种现象当然有一些客观的原因,比如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差异。但也有一些人为的原因,比如征收方的拆迁补偿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给到位。


城市和农村拆迁存在差异

在城市中,由于城市的发展趋势,很多城市会在周边加以建设,而在建设的过程中,周边有很多的住户,建设需要占用土地,所以这就先得和相关部门拿到建设用地之后,才会开始建设。

而在建设用地里的住户,一般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这个补偿的金额是十分巨大的,甚至不少人听到自己家要被拆迁之后,还会抓紧在楼上再加盖几层,其中意义就是想要多拿一些征地补偿。

到时候补偿下来的话,那就是几百万了,所以很多在城市中的人们,基本拆一次房子,就能够变得暴富起来,几百上千万的存款在手中,这些钱可能是很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存在。

不过在农村中,农民们却不愿意土地被征收,这是为什么?

要知道在农村中,很多的房子修得特别好看,如果被征收的话,虽然能拿到拆迁款,但是拆迁款的数额却十分低,也有其他地方有暴富的情况,对于大多数的村寨来说,基本都是拿几万到几十万左右。

造成这种差异,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性质不一样,因为在城市中建设用地,一般都是属于商业用地,而在农村中,属于是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这造成了城乡拆迁补偿完全不一样,对于基础建设来说,商业用地的补偿金相应的要高得多。

除此之外,有些地方农村房屋被拆迁之后,是不给补偿款的,只给了安置房居住,有些则是只给补偿不给安置房,而不给安置房只给补偿款的,补偿款又是特别少,这点补偿款还不够买一套房子,这就导致很多人因此而居住在棚房中。

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有些地方反而越拆越穷。


征收方的违法征收行为

1. 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标准不合理

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标准不合理占据了征地拆迁纠纷中约百分之90的比例。

在实践中,有的征收方经常会拿当地制定的一些措施、规范当作标准文件进行执行,且不做任何适应性调整。在个别地区,征收方还会拿着好几年前的补偿标准来为被征收人计算补偿数额,因此会导致拆迁“越拆越穷”的情况发生。

其实,我国法律对于拆迁补偿标准早有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指出: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评估价格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

在征地拆迁中,第二个坑就是评估公司作出的评估报告低于房屋周边房屋市场价,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赋予了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以及申请专家鉴定的权利。

一般来说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

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万典律师提示

从去年开始,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由“棚改”到“旧城改造”,拆迁的规模大大缩小,范围和标准也会严格把握。

对于违法拆迁以及不按法定标准给予拆迁补偿的损害被拆迁人利益的行为,也会严加打击和处罚。各位被拆迁人,如果遇到违法征收的情况,一定要及时举报,必要时请专业律师介入,在律师的指导下有效维权。

标签: # 拆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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