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首付公证(公证首付款需要什么手续)

04-19 房产 投稿:渺远的断云□
怎么做首付公证(公证首付款需要什么手续)


说起现在年轻人结婚,买房几乎成了必需品。所以,不管是家有儿子还是女儿,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结婚后到底有没有房子住。尤其是女方父母,总希望女儿能嫁一个有房子的人,房子还最好写自己女儿的名字。近期就有这样一个位当事人来咨询这样一个问题。


当事人和女友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终于要谈婚论嫁了,而女方父母要求买房之后再结婚,由于男方没有购房资格,就出了首付借女方的名字来购买,后续女方还贷,男方想问婚前要如何签署一份协议,证明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呢?


律师告诉您

像这种情况,可以通过签署借名协议来约定房屋为两人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一些细节。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受法律保护。具体协议内容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有必要的,还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

对于协议的内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需要对你是出资人及出资的用途进行明确。

2、需标明你系因购买婚房,而进行的出资,而非对女方的赠与。

3、协议中需要载明,以女方的名字购买房屋的原因,及约定女方日后有义务,将你的名字填至房产证上。

4、需明确约定后续,由女方偿还银行贷款。

5、需明确约定,房屋由你二人共同共有,具体协议内容,由你们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有必要的还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同事建议你直接将首付房款,支付给开发商,并注意留存银行转账的凭证,和开发商出具的收据,与女方沟通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日后若你们发生纠纷,无论你与女友是否已经登记结婚,你均有权根据出资事实,以及上述协议约定,主张对房屋的共有份额,并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知识补偿

在婚姻法中所涉及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如下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这里律师也请大家做好笔记!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相关条例指出: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相关条例指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相关条例指出: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相关条例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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